各旗县市(区)旅游局:
为深入贯彻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《关于开展全区A级旅游景区集中检查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根据国家旅游局统一部署,现在全盟组织开展A级旅游景区专项集中检查。请各旗县市(区)旅游局以辖区内A级景区为重点,立即开展自查自纠,并提出处理意见,于5月9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辖区内A级旅游景区专项集中检查工作初步处理情况(警告、降级、摘牌等)报送至盟旅游局规划科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严格按照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》(国家旅游局局令第23号)和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》国家标准(GB/T17775-2003)标准,对A级景区评定的八大项内容逐一进行对照检查,做到精细化的自我打分,摸清本辖区内A级景区的实际情况,并指出存在问题。
二、对于存在的问题,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,及完成整改的时限要求。
三、制定本辖区内A级旅游景区长远性整治整顿计划,将旅游景区整治行动作为常态化的工作,形成长效机制,保障我盟旅游景区可持续发展。
我局将组成旅游景区专项专项集中检查领导小组,于近期对重点A级景区进行现场检查,请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
联系人:王月霞,电话:8266077
邮箱:1329379829@qq.com
此通知。
锡林郭勒盟旅游局
2017年5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