盟旅游发展委员会:
报来的关于增设内设机构的请示收悉。
根据自治区编委《关于为各盟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核增副处 级领导职数的批复》(内机编发〔2017〕51号)精神,为进一 步促进锡盟旅游事业发展,经盟编委会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增设旅游合作科、产业协调科,为盟旅游发展委 员会内设机构。
旅游合作科主要职责:负责组织全盟旅游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旅游经济问题的调研;起草旅游业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草 案;提供旅游政策法规宣传和咨询工作;负责全盟旅游法律法 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;负责全盟人大建议、政协提案的答复; 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:承办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 性审查和备案工作;协调推进旅游依法行政;负责各类年鉴、 志书的编撰工作;指导实施“人才强旅”战略。
产业协调科主要职责:负责统筹推进旅游与其他产业融合 发展工作;负责全盟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,协调指导自驾车 营地、智慧旅游、大数据平台、旅游标识、旅游厕所等旅游公 共服务设施和体系建设;协调推进乡村旅游扶贫、旅游村镇建 设。
二、同意盟旅游发展委员会增加2名行政编制,增加1名 副处级领导职数,增加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。
至此,盟旅游发展委员会行政编制为14名,处级领导职 数为5名(1正4副),科级领导职数8名(6正2副),内设 机构6个。
锡林郭勒盟机构编制委员会
2017年8月23日